裁判评议:助裁误判,陕西vs辽宁越位进球应有效。

来源:24直播网

在5月6日晚的评议会上,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评议组对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近期赛事中的判罚进行了严谨而详尽的复核。在采用视频会议形式的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共针对七个来自各俱乐部的申诉案例展开深入讨论。

**判例一**:在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中超联赛第10轮比赛中,天津津门虎37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深圳新鹏城20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经过评议组集体讨论,认为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虽有轻微接触,但并未对天津津门虎37号的球能力产生影响,故判例中的不判罚决定为合理,且VAR的未介入亦无异议。

**判例二**:同样的比赛中,在另一时间的判罚则引起更多讨论。深圳新鹏城16号队员在防守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评议组一致认为,该队员的防守动作正常且未触犯规则,因此裁判员在VAR介入后取消罚球点球并恢复比赛的决定是正确的。但同时,评议组也指出,在更改判罚后应使用坠球而非角球恢复比赛。

**判例三至七**:在中甲及中乙联赛的几场比赛中,涉及到的判罚争议更为复杂。对于中甲的深圳青年人VS南京城市比赛中的判罚,评议组认为第二助理裁判员的位置和视角能清晰看到攻方对守方的拉扯情况,因此裁判员在协助下做出的判罚决定应被支持。而中甲的辽宁铁人VS陕西联合比赛中,第一助理裁判员的越位判断失误导致裁判员错误的判罚。此外,中乙联赛的两场比赛中的判罚也存在争议,如广东铭途5号队员的手部接触以及贵州筑城竞技与广州蒲公英比赛中的多次接触倒地情况等。对于这些案例,评议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在这次评议会中,中国足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回应了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这些争议判例,特别是那些社会关注度高、有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案例,评议组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了评议结果。对于存在错漏判的裁判员,中国足协也将按照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调整。

此外,本次评议会还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他们从不同角度对评议过程和结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保了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未来,中国足协将继续加强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比赛的公平性和观赏性。同时,也期待社会各界和广大球迷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为中国足球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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